More
content

诉讼案例 | 金杜智源代理赢得第四代制冷剂国际专利行政诉讼一审

发布时间: 2025-04-07 10:22:02 

我司诉讼代理人裴金华赢得第四代制冷剂国际专利行政诉讼一审。


近日,由金杜智源专利代理师、诉讼代理人裴金华代理的涉及第四代制冷剂HFO-1234yf的核心专利ZL200780007465.8的专利无效行政诉讼案件,经北京知识产权法院作出一审行政判决,全部支持了我司代理师的观点,驳回了原告霍尼韦尔国际公司的诉讼请求


本案判决认为:权利要求包含了大量未知的反应路线,无法得到说明书的支持;同时,权利要求还不具备新颖性,权利要求应当宣布全部无效。


本案涉及第四代制冷剂HFO-1234yf的制备方法,其权利要求涵盖了大量制备HFO-1234yf的反应路线。2020年12月,受浙江环新氟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的委托,我司诉讼代理人裴金华参与了该案的无效程序。2021年9月,国家知识产权局做出无效决定,宣告该专利全部无效。专利权人霍尼韦尔国际公司不服国家知识产权局的无效决定,向北京知识产权法院提起行政诉讼。2023年5月,我司诉讼代理人裴金华再次接受浙江环新氟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的委托,作为第三人参与了该案的行政诉讼一审程序,并在庭审中针对原告的起诉理由进行了逐一驳斥,成功地说服了法院。最终,北京知识产权法院完全接受了我司的观点,驳回了原告的诉讼请求。


本次金杜智源代理的第四代制冷剂的行政诉讼一审胜利是针对国际巨头垄断第四代制冷剂HFO-1234yf的一次重大胜利,这势必降低我国第四代制冷剂的采购成本,促进我国汽车产业尤其是新能源汽车产业的发展。第四代制冷剂在我国工业空调和汽车空调中的广泛、快速应用,也将为我国短期碳达峰、碳中和目标的实现打下基础。



本案代理师


裴 金 华

金杜智源总经理

pjh@gwip.cn

业务领域专利申请,专利分析,知识产权诉讼,企业IPO知识产权方案等。


裴金华先生拥有18年的从业经验,服务了大批国内外客户,树立了众多专利诉讼和专利无效等案例典型,服务客户涵盖国内外众多上市公司、行业龙头企业、高校以及研究院,包括:法国国家科学中心、美国研究三角协会、杜克大学、意大利诺普兰、韩国株式会社PAINO、韩国海星太阳株式会社、日本朝日啤酒株式会社、湖北中烟工业、江苏中烟、云南中烟、河南中烟、浙江大学、华中科技大学、中国地质大学等。



THE END

推荐阅读

点击图片即可阅读

相关推荐

Recommendation Of Related

您 需 要 什 么 帮 助
金杜智源知识产权
GOLDEN WISOURCE
INTELLECTUAL PROPERTY
©2023Golden Wisource intellectual Property. 浙ICP备2023001183号
扫一扫关注官方微信
云计算支持 反馈 枢纽云管理
回到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