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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利无效!法院判决返还全部专利侵权赔偿金

发布时间: 2023-10-23 14:43:17 


基本案情



专利权人余某在广州知识产权法院起诉福建某公司侵犯其电动门锁外观设计专利,我司代理师裴金华代理被告应诉。历经一审、二审后,我方以涉案设计早于申请日即在互联网平台相册、线下展览会多次公开为由,申请再审,同时向国家知识产权局请求宣告该外观设计专利无效。最高院仔细审查后,指令广东省高院再审本案,随后涉案专利也经过两次行政诉讼,被彻底无效。



法院观点



近日,广东省高院作出判决,认定被告提出的现有设计抗辩成立,且原告应当返还已执行的专利赔偿金。在判决书中,广东省高院认为:案涉外观设计专利的专利权已被宣告全部无效,案涉专利权应视为自始不存在。本案原判决已经丧失事实基础,应予撤销。被告在本案中提出的现有设计抗辩与其向专利复审委员会提出的无效宣告请求程序中提出的申请理由相同,换言之,被告在本案中提出的现有设计抗辩是成立的。无论案涉专利是否被撤销,原告起诉被告侵权均不应成立。如原告对被告已支付的赔偿金不予返还,有违公平原则。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第四十七条第三款的规定,对已经执行的专利赔偿金,原告应予返还。



金杜智源分析



本案中,再审法院适用《专利法》第四十七条第三款的规定,在明确专利无效宣告决定对在先裁判不具备追溯力的前提下,充分考虑民法公平原则的实践性,平衡本案原被告双方的利益与责任承担,最终判决原告应当全部返还获得的专利赔偿金。本案为原本只能被动防御的被控侵权主体提供了维权新视角,对于专利侵权赔偿金回转的使用条件具有重要参考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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